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旅行景区质量等级的区分与鉴定》和《旅行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》,经有关省(区、市)文明和旅政部分引荐,文明和旅行部按程序安排归纳鉴定,以下21家旅行景区到达国家5A级旅行景区规则要求,拟确认为国家5A级旅行景区,现予公示。名单如下:
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月1日。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贰言,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定见,电子邮箱地址:传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