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条 校园收费项目、收费规范以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公示的最新规则为准。
第二十三条 校园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、国家助学借款、勤工助学、校内奖学金、困难补助、膏火减免等多种方法并重的奖助系统,在重生入学报届时注册“绿色通道”,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畅入学完成学业。
校园的招生信息和选取成果将经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,考生可经过招生官方微博进行咨询。
第二十六条 本规章适用于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,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担任解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