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推进各单位场所执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机关、集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办理规则》《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规范(试行)》(附件1)。结合全县实践,现将机关、集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申报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事宜布告如下:
凡在西充县城内契合《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规范(试行)》的机关、集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,请于2025年3月12日前自动填写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》(附件2)并加盖印章,并报西充县消防救援大队存案。
(一)以本单位的一致社会信誉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证照挂号的称号申报,2024年度已确认为重点单位的无需从头申报(原确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因下降规划、歇业、改动运营性质等原因达不到界定规范的,请报改变阐明)。
(二)坐落不同县(市、区)但有从属联系的单位,各自契合界定规范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,应当独立申报;坐落同一县(市、区)的有从属联系的单位,下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契合界定规范的,应当独立申报。
(三)一幢建筑物中各自独立的运营或运用单位,凡契合界定规范的,应当各自独立申报;建筑物自身契合界定规范且有一致产权单位的,应当独立申报。
《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规范(试行)》中的“以上”“大于”均包括本数或本级。
高层办公楼(写字楼)、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,粮、棉、木材、百货等物资会集的大型库房和堆场,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,加油加气站,应当依照《机关、集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办理规则》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,实施严格办理。
申报地址:西充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305办公室(西充县常林镇环城大路二段洗笔路一段94号)